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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考生 今年“司考”6月20日报名 政策有重大调整
编辑:李艳荣 | 发布时间:2018-06-15 | 来源: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周昱丽)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告别历史舞台,全国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6月14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山西省司法厅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标志着山西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当日,记者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政策调整和山西省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采访了山西省司法厅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马慧健。
问:今年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的第一年,山西省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
考区设置
山西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11个考区,即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忻州、运城、临汾、吕梁考区。
主观题考试集中在太原考区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今年应试人员要注意把握几个重要时间节点:
一是客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7月9日为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1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成绩发布时间为9月27日。
二是主观题考试环节,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30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5日到10月19日;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上午。
考试费
山西省考试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要求执行,按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2元,二卷共124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2元收取考试费。根据考试方式的调整,今年交费实行二次交费。即报名通过后,第一次为客观题交费,考试成绩合格的,再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确认和交费。
是否继续实行考试放宽政策?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继续在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别的考试政策,适当降低考试门槛,让当地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进得来、留得下。放宽地域范围为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放宽学历条件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山西36个县(区)享受放宽政策:娄烦县、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云州区(原大同县)、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右玉县、左权县、和顺县、平陆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吉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汾西县、兴县、临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
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继续允许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考。新的变化是将2019年全日制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纳入这一政策适用范围,上述人员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关于计算机化考试相关问题
以去年司法考试各市报名人数为参考,今年山西客观题考试各考区设置报名人数上限,由于报名没有地域限制,个别考区可能出现机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相对等,如系统提示所选考区机位已满,请选择省内其他考区报名。今年客观题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位是按照交费先后顺序系统进行分配确认,报名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应尽快完成网上在线交费,完成报名。
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主要有哪些政策调整?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更,而是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学教育供给情况出发,围绕法治人才选拔和培养的规律特点,在原有司法考试的基础上,对考试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测量要求等进行了全新的设计和完善,建立实施目标更明确、针对性更强、要求更高、测量方法更加科学、管理措施更加严格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
——调整完善报名条件。《实施办法》《公告》对报名条件已经做了明确规定。这样规定,提高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专业学历门槛,有利于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同时,为妥善解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原司法考试制度的衔接问题,允许《办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外,为推进法律职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严重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着眼实践确定考试内容。作为测量法律职业素养的考试,关键是要通过考试,有效检验考生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无论是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都将按照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因此,这一考试将增加检验考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能力的考试内容和分值比重,主、客观题在命题上都会更加突出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改革考试方式。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式吸收了原司法考试的有益做法,并根据新制度的定位做了一系列改革。一是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客观题试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试题,题型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180分钟。主观题试卷分值180分,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二是提高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客观题考试在包括港澳考区在内的全国各考区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在若干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三是实行一次考试分阶段进行。从今年开始,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通过客观题考试后再参加主观题考试。四是增加客观题考试成绩有效时长。考生当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赋予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新职责。法律职业人员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实践者、推动者,理应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中央两办《意见》和司法部《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要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把好培训关,促进法律职业人员养成对法律的共同信仰和共同的法律职业操守,形成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另外明确规定,要完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告诫、暂停、吊销等制度,把好管理关,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处理。这些规定有利于加强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动态管理和后续管理,有利于维护法律职业人员的良好形象。同时,也赋予了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的职责,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监督职能,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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