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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小学暑期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李艳荣  |  发布时间:2018-06-20   |  来源:忻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学校:

  2018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工作即将结束,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轻松愉快,健康有益的假期,现将2018年中小学暑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假期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安排所属学校的放假时间。按照教育局下发的2018-2019学年校历安排,原则上于7月10日放假,9月3日开学。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和制定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二、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意见》(忻教字[2006]105号)规定,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2周、学校机动2周(用于安排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按照教育局下发的2018-2019学年校历安排,本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时间二十一周(上课时间十九周、复习考试1周、学校机动1周)、寒假四周。

  三、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安排好师生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正能量。

  四、做好暑期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工作,组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拐骗、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引导学生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居住和活动场所的开窗通风,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养成健康的生活卫生习惯,不暴饮暴食。放假前各校要对校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校舍内设施设备进行是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学校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震、防雷等工作,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要进一步加大对教师队伍的监管力度。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7】19号)精神,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监管督查,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对违规学校和违规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学校要遵守招生纪律和规定做好暑期招生工作。

  六、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做好各项考核工作,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培训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做好假期内教师培训工作。

  七、放假期间各学校要做好值班护校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市直各学校要贯彻落实此文件的安排和假期值班安排,于7月1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基教科,安全科。

  市直各学校要贯彻落实此文件的安排和假期值班安排,于7月1日前报市局办公室、基教科、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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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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