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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中院召开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
编辑:李艳荣 | 发布时间:2018-06-15 | 来源:黄河新闻网忻州频道
发布会现场
?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记者/王呈祥)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法律保护意识,6月15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团队长杜国年介绍了全市法院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并通报典型案例;刑事审判第一团队员额法官赵耀通报有关典型案例,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负责人郝伟结合通报案例进行以案释法。
据介绍,近年来,忻州市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案件多发高发,给群众无论从精神上、还是财产上都造成极大伤害,也给整个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104件,其中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86件,审结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8件,判处罚金2985万元人民币,挽回经济损失3.72亿余元。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前非法集资犯罪的严峻形势,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办案与维稳并行”的原则,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决惩治此类犯罪高发势头、尽可能地降低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和全市各主流媒体的协作配合,适时结合重大案件惩处情况,发布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从根本上铲除滋生非法集资活动的土壤。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遏制非法集资犯罪,降低犯罪造成的危害,除了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外,也需要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擦亮眼睛,保持警惕,筑牢防范非法集资的第一道防线。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忻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团队长杜国年介绍全市法院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忻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员额法官赵耀通报有关典型案例
忻州中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负责人郝伟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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